第二届“国艺杯”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摄影艺术届次展
栏目:国艺动态 发布时间:2017-08-06
展示社会的发展与变革——第二届“国艺杯”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摄影艺术届次展

前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文艺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运用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华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摄影艺术作为文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她的诞生和发展见证了这个时代的发展与变革,繁荣与昌盛。当前我国摄影艺术创作生产活跃,内容形式丰富,风格手法多样,涌现了一大批百姓喜爱的优秀作品,呈现出百花竞放、蓬勃发展的生动景象。广大摄影工作者辛勤耕耘、服务人民,取得了显著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为更好的发展和提高摄影工作水平,提高会员摄影创作水平,向全国摄影界展示摄影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聚焦改革创新的最新创作成果特联合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举办第二届摄影艺术作品大展。希望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精心创作。



大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
承办单位: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摄影家协会      




参展内容及奖项设置







1、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社会文化建设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作品;
  2、反映国内外大好河山的风光类作品;
  3、反映体现摄影作者较高水平的摄影作品;
  4、反映体现摄影作者个人摄影风格的艺术作品


本届大展共分3个类别,设置如下:

纪录摄影类60幅

艺术摄影类60幅

商业摄影类60福

此次展览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积分



参评作品要求






1.参评记录摄影类要求:

  对新闻纪录、社会纪实、自然风光、城市景观类别的作品必须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除可以对原始影像画面进行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属性为准。参展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纸质作品规格为8×10英寸(以最宽10英寸为准),不退稿,组照请粘连一起。作品勿装裱,不收底片,不收反转片,不收电脑创意作品; 

2.参评艺术摄影类要求: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3.参评商业摄影类要求:

  商业(人像与广告)和创意观念的作品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可以通过前期对场景的摆布营造或后期对画面的编辑加工,以表达艺术创意或创作观念,黑白彩色均可。。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展出的证明、个人作品集、在正式出版物发表文章、取得的个人荣誉等)。参评商品广告的作品,需经过实际商业使用或商业机构认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作品规格为8×10英寸(以最宽10英寸为准),不退稿,组照请粘连一起。

另:

1、参评作品需附100-200字的文字说明。

2、作品规格为:标准矩形(含3:2、4:3、16:9)照片长边长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80平方英寸(特殊规格作品是否可参评,由评委会审议后确定)。申报作品均不得装裱(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压缩文件长边为1920像素)。

3、每位参评人最多选送作品为10件(含10件);组照为1件(数量为4-8幅)。

4、参评人作品如存在著作权问题、不符合参评条款或规则,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5、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属于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参赛对象及获奖意义





1.参展对象: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正式会员


2.所有获奖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业绩条件。


1. 作品征集:2016年4月1日至11月15日

2. 评选时间:2016年11月底

3. 展览暨颁奖时间:2017年3月

4. 地  址:深圳市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705
联系人:盛传海      联系电话:0755-88353199


注:此次展览不接受电子版投递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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